立法院今天(21日)三讀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監察院業務費刪減幅度高達96%,包含一般行政、調查巡察、議事業務及國際監察事務預算盡數遭到刪除;人權業務預算亦近乎全數刪除,監察院表示,這將監察院無法依據憲法行使職權,監察院不排除提出憲法訴訟,表達憲政機關立場。
監察院指出,監察院監督行政機關違法失職,對中央及地方公務員依據憲法提案糾彈,是國家最重要的他律機關,但今年度預算關於維持機關基本運作的一般行政業務費用遭全數減列,勢必造成監察院業務全面停擺。另外,調查巡察業務費用亦全數遭刪除,將影響監察院現正調查的光電案、食品安全案、交通安全、北士科案、台智光案及魚果菜市場等案,且預算審查過程違背常軌、有諸多不合理及欠周延,若是以政治性報復提案及審查逕癱瘓機關運作,監察院實感遺憾。
監察院並指出,國際監察事務活動相關經費也遭到刪除,其中包含監察院經多方努力積極爭取下,訂於今年主辦的「2025年國際監察組織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APOR年會)」,將導致監察院無法善盡組織會員義務,並影響我國國際聲譽。
監察院表示,憲政機關應基於權力分立、相互制衡原則,使國家機關順暢運作,而非以法案擴張權力,或提出政治性報復提案無理刪減預算,致國家機關近乎停擺。為維護監察職權正常行使及依據憲法及法律執行各項業務,監察院不排除提出憲法訴訟,表達憲政機關立場。
國家人權委員會也認為預算遭到諸多不合理大幅刪減的情形,包括國外旅費遭全數刪除,砍斷台灣與各國人權團體結盟及建立合作和互助關係,嚴重阻礙台灣人權在國際發聲。國家人權業務預算遭到刪減,將造成人權會職權的運作困難,對外,難以履行各項國際人權公約的審查義務;國內,將難以調查人權受侵害的事件,大幅削弱保障及促進人權職權之落實。另外,人權教材開發、編製及人權教育推廣經費亦遭刪減,將傷害人民日常生活的人權保障和發展。
人權會指出,立院預算審議結果將造成國家人權委員會無法執行職權,戕害台灣的人權發展,造成國內人權停滯不前,甚至倒退,勢將重挫台灣好幾世代努力的國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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