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今天(30日)排審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立法草案,文化部長李遠表示,威權時期的受害者並不是特定族群或特定黨派的人,文化部也沒有打算藉由此法案的通過去清算鬥爭誰,希望這次立法能獲得跨黨派的共同支持。
為了制定不義遺址的保存規範、落實轉型正義,並兼顧土地或建物所有權人的權利保障,行政院提出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立法草案,除了政院版之外,朝野立委分別提出6個版本,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30日進行審查以及法案詢答。
針對政院版定義,不義遺址是指威權統治期間國家不法侵害人權事件的發生地,而威權統治期間指的是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解嚴前一天。多名立委對此定義提出異議,立委柯志恩擔憂「不義」這個詞太負面,容易引起反感;洪孟楷、萬美玲等立委則指出,1945年之前在台灣這片土地上也曾發生不法侵害人權事件,建議定義範圍拉寬一點,然而,文化部長李遠沒有鬆口,他強調,他承認1945年之前也發生過人權侵害事件,但是,這不在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立法討論範圍內,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延續了促進轉型正義條例的精神,他認為,從二二八事件到白色恐怖這段威權統治時期是很漫長的一段時間,對人權的破壞是非常具體的。
立委林宜瑾表示,根據國家人權博物館發行的影片「外省人的白色恐怖」指出,事實上,白色恐怖受難者有45%是外省人,其中,軍人佔比不算少,林宜瑾強調,轉型正義的目的就是要求國家正視歷史錯誤,慎重反省,並確保日後不會重蹈覆轍,她詢問李遠是否認同「不義遺址保存條例」的立法如果能獲得跨黨派立委的共同支持並積極討論,將更能彰顯這部法律的核心精神跟預期效果?李遠表示,所有黨派都應該支持此法案,因為威權時期的受害者並不是特定族群或特定黨派的人,當初設立國家人權博物館的推手也不分黨派,他希望各界不要把這次立法的通過與否扯上政黨的鬥爭或是清算。他說:『(原音)放在現在這個時代,大家言論這麼自由,你要講什麼都可以,你讀什麼書都可以,可是,你很難想像在那個年代,你可能只不過是讀一本有點左派的書,你就被逮捕,你說不定說錯一句話,而且那句話也不是這個意思,也被關了10年,是想要讓大家看到那個不合理,你會覺得很荒謬,其實我覺得這個法案通過,不是為了清算鬥爭,應該是所有黨派都應該支持它通過。(林宜瑾:要來面對歷史。)對。』
李遠表示,威權統治時期不只產生了加害者跟被害者,加害者的後代也非常可憐,因為這群人不知道他的上一代加害別人,這群人要如何活下去,這些都是非常嚴肅的問題,所以,他指出,政府找出不義遺址之後,不是為了加重這些地點的恐怖,而是要強調當年人身自由被剝奪是多麼容易的事,希望各界因此更真正了解台灣民主化的歷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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