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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決低薪問題 政府應先減少產業補貼

  • 時間:2024-10-18 11:3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要解決低薪問題 政府應先減少產業補貼
勞團「台灣工人鬥陣總工會」15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外舉行記者會,針對中高齡就業、勞工低薪等議題向勞動部長提出4問 (資料照片:中央社)

何謂「低薪」以及如何解決「低薪」問題,一直是經濟、社會、與勞動等領域的學者所關注的議題。勞動部長近日指出,若依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定義,「薪資」在中位數三分之二以下者為低薪。需注意的是,世界各國對於「薪資」的衡量方式並不相同,包含總薪資與經常性薪資都有國家使用。換言之,不同的薪資衡量方式就會有不同的低薪標準。勞動部若以本國籍全時受雇員工全年總薪資計算,則月薪低於3萬1千元新台幣的我國勞工將被定義為低薪勞工。面對台灣的低薪定義,如何提出解決低薪的政策,值得進一步討論。

最低工資與低薪定義不應混為一談

首先,在勞動部指出3萬1千元的低薪水準後,許多人好奇對未來「最低工資」是否會往3萬1千元調整,但最低薪資制定的目的是為了保障邊際勞工的基本生活所需,其目的並非要與高薪者進行比較。換句話說,將不同定義的最低工資與低薪水準進行連結是沒有意義的,也不正確。政府可以針對低薪族群的薪資水準太接近最低工資,提出解決低薪的政策。但是,不應該因為低薪水準較最低工資高,就要將最低薪資調到與低薪水準一樣。若我們沒有思考清楚最低工資政策的目的,就直接將最低工資與低薪問題連結,則一方面會導致政策沒有說服力,二方面也無法解決低薪的問題。

解決低薪需要廠商與勞工一起努力

其次,就低薪問題而言,解決低薪是需要廠商與勞工一起努力的。對勞工而言,其想要獲得較高的薪資,就必須提高自己的不可替代性,必須承認的是,不可替代性並非努力就可以得到成果。但是,若相同能力的勞工愈多,則其可獲得的薪資應不會有太大的差異。因此,許多人常會去考取相關的證照以證明自己的能力,但若證照愈容易取得,則可以帶來的薪資增加也愈有限。例如,台灣過去許多學校均設有餐飲管理或旅館管理科系,大量同質性高的畢業生被認為是導致服務業低薪的原因之一。

再者,對廠商而言,薪資的負擔能力與企業的獲利息息相關。因此,若廠商生產的產品與競爭對手的差異性不大,則其訂定價格能力也會受到限制,進而影響其獲利。當企業的獲利不高,企業可以付得起的薪資也會愈低。例如,許多旅館服務業者近年面臨產業缺工的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面對產業缺工,這些業者給薪的幅度也相當有限。此時,只要其他產業願意付給勞工的薪資水準高,則薪資負擔能力較低的一般旅宿業者所面對的缺工問題仍會持續。因此,政府要思考的不是如何提出政策來幫助廠商,政府應該要檢討的是,為何過去推出大量的產業協助政策,台灣的低薪水準竟然僅有3萬1千塊。

擺脫要素驅動的經濟成長模式才可解決低薪問題

最後,許多人在關注低薪問題時,常會期待政府應該推出哪些政策優惠。但是,若以提高企業的薪資負擔能力來看,政府應該回到賴清德在競選時所強調的,台灣要從要素驅動的經濟成長走向創新驅動的經濟成長。若此,則政府應該讓電價合理反映成本的變動,而非持續地維持低電價。讓要素的成本可以真實的反應,才可以逼迫想要永續經營的廠商轉型升級,才能提高獲利與薪資。不可否認的是,國會議員要求凍漲電價、水價、油價等要素價格,都是持續維持要素驅動的成長模式,讓廠商沒有產業升級的壓力,這是台灣低薪環境的重要根源之一。

作者》蔡明芳 淡江大學產業經濟學系與經濟系合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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