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今天(7日)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並拍板一般碳費費率為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新台幣300元,同時有條件可適用每噸100元或50元的優惠費率,不過,此費率仍高於全國工業總會呼籲應對齊韓國價格,也就是建議一般費率每噸200元、優惠費率每噸6元。經濟部下午回應,現場經濟部代表已有明確表達不同意見,對於經濟部及產業意見未能被委員會採納表達遺憾,未來會持續發聲爭取。
經濟部說明,已在會中表達,高度希望費率能考量台灣產業國際競爭力,特別是應對標日本、韓國等主要出口競爭國的費率標準,除SBTi標準對一般產業而言,是短期難以達標的標準外,優惠費率B訂定每公噸100元,也明顯高於日韓,對部分企業也會造成財務衝擊。
工總則發布新聞稿回應,由於各產業對碳費負擔能力差異頗大,且考量景氣循環及產業執行減量措施需成本投入,應讓企業將資金留作低碳轉型投資,碳費費率不應過高,但此次環境部訂定的建議費率仍然偏高,將不利產業低碳轉型。
工總指出,碳費制度設計不僅影響產業,更應通盤考量對經濟、社會的衝擊,碳費費率偏高,加上基本工資、電費等成本同步調升,對產業形成沉重負擔。政府在最後決策前,應對個別產業的承受能力及物價上漲的影響,做全盤性的評估。
工總還提到,目前碳費規劃未與台版CBAM同步,無法對國外進口高碳排的產品課稅,這無疑是鼓勵進口國外高碳排產品,不僅傷害台灣相關產業,更無助國內邁向淨零碳排,呼籲政府應儘早實施台版CB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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