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30日報導,美國加州一項保護消費者隱私的新法,將擴大到植入物或可穿戴式設施所收集的腦波數據。
加州州長紐松(Gavin Newsom)在週末簽署一項法案,修正了加州消費者隱私法(California Consumer Privacy Act, CCPA),將「神經數據」歸類為受保護個資,和精確地理定位、遺傳學和生物辨識技術歸為同一列。
「神經權利基金會」(Neurorights Foundation)醫療負責人保佐斯基(Sean Pauzauskie)稱加州的這項法律,對飽受心理健康障礙所苦的病患、以及只是想要以新科技來提升生活的消費者來說,是一項「巨大勝利」。
這個非政府組織(NGO)和一名參議員共同提出了這項法案。
保佐斯基表示,它所確保的重要隱私保護,應可提高對各式革命性神經科技的信心,這些科技大多以加州為據點。
加州是繼科羅拉多州之後,第二個把資料保護擴大到腦波的美國州。
科羅拉多州州長波利斯(Jared Polis)已在4月簽署美國第一部保護個人腦波資料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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