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30日移至北檢複訊,柯文哲拒絕夜間偵訊,且欲逕自離開,檢方當庭逮捕;柯文哲律師聲請提審。台北地方法院今天(31日)上午召開提審庭,中午時分駁回提審聲請。民眾黨今天(31日)表示,北院駁回標準與往例迥異,但尊重北院裁定,且支持柯文哲依法救濟。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對於台北地方法院駁回柯文哲提審聲請,與既往前例之標準迥異(參桃園地方法院107年度聲羈更一字第10號裁定),檢察官於逮捕前,並未就本案京華城實體事項訊問被告,其逮捕與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之要件不合,應准許提審聲請。
民眾黨中央緊急應變小組表示,尊重台北地院裁定,並支持柯文哲依法救濟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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