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院第13屆考試委員任期31日屆滿,明天(29日)是本屆考委任內最後一次院會。因應考試委員空窗,明天的考試院會也將再度通過權宜措施,修改考試院會召開內部規定,在僅有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3部會首長情況下仍可照開院會,但僅能就緊急必要事項議決。
考試院會上週通過權宜措施,提前請辦三項國考程序;但在本屆考委卸任後,考試院會面臨停擺、無法開會的危機。根據「考試院會議規則」第7條規定,考試院會由院長、副院長、考試委員、考選部部長、銓敘部部長及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組成。且院會以院長為主席,院長不能出席時,以副院長為主席;副院長也不能出席時,由出席人員中公推考試委員一人為主席。
在13屆考委卸任後,如何維持考試院會運作成為首要任務。根據了解,考試院將修改「考試院會議規則」,增訂在沒有院長、副院長和考試委員的情況下,考選部、銓敘部、保訓會3部會首長也可召開院會,但討論事項內容僅限於「緊急必要事項」,不處理重大政策與法案,僅維持考試院會基本運作。知情人士表示,「緊急必要事項」包括國考舉行過程的相關事項;公務員權益事項,如退休給與,以及跨院事務,例如行政院會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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