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均涉司法案件,民進黨廉政會今(27日)晚開會討論是否立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在會後說明,由於陳宗彥事發時的身分並非廉政條例適用對象,因此建請黨中央依紀律裁決條例處理。至於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廉政會則決定立案調查,並未做成處分,若之後遭羈押禁見,會再次開會討論。
行政院前發言人陳宗彥遭控在台南市政府任職時接受性招待,遭檢方起訴並請求從重量刑,立委林宜瑾則因疑涉詐領助理費,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民進黨廉政委員會27日晚間召開例行會議,會中討論並處理這2案。
廉政會主委邱駿彥在會後受訪,他指出,由於陳宗彥事發時是台南市政府的局處首長,並非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廉政會沒有適當的依據可著手,因此建請黨中央處理。邱駿彥:『(原音)他並不是廉政條例的適用對象,事情發生的時候到現在已經超過10年了,所以陳宗彥的案子廉政委員會沒有辦法立案,但是整個廉政委員會我們還是考慮到民進黨很重要的是一個清廉,所以後來我們決議要把這個案子建請中央依照紀律裁決條例裡面的規定來處理。』
邱駿彥指出,過去的案子幾乎都可用廉政條例處理,因此沒有先例,但相信黨中央很快就會處理,且依照紀律裁決條例,最重處分一樣是除名。由於現行廉政條例僅涵蓋到鄉鎮市長,廉政會也在今天會中討論是否在明年的全代會提案修改廉政條例,放寬涵蓋對象。
至於林宜瑾案,邱駿彥表示廉政會已決定立案調查,且已發函林宜瑾要求說明,調查重點應會放在其被控詐領的助理費是放到自己口袋還是用在助理身上。由於林宜瑾目前是交保,因此廉政會今天僅立案,並未做成任何處分,但後續會觀察此案的進展,若林宜瑾遭羈押禁見,廉政會會再開會討論如何處理。
另外,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今天遭桃園地檢署起訴,並求處12年重刑。邱駿彥表示,依照廉政條例,要等一審判決有罪才討論是否要除名,目前鄭文燦僅遭起訴,且其被羈押禁見時已遭停權3年,現在仍在停權期間,因此不會再做另外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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