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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憲法法庭8/6行言詞辯論

  • 時間:2024-07-04 17:5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 憲法法庭8/6行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4日宣布將於8月6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釋憲案進行言詞辯論。(資料照/王照坤 攝)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賴清德總統及監察院先後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有關國會職權修法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4日)宣布4案合併審理,並將於8月6日進行言詞辯論,爭點包括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條文規定是否違憲。

憲法法庭今天表示,為審理113年度憲立字第1號立法委員柯建銘等51人聲請案、113年度憲國字第1號行政院聲請案、113年度憲國字第2號總統賴清德聲請案及113年度憲國字第3號監察院聲請案,將定於8月6日上午9時至下午5時於憲法法庭行言詞辯論。

爭點包括6月24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全文,以及同日公布的刑法第141條之1,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包括總統國情報告部分(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5條之4)、質詢部分(第25條)、同意權行使部分(第29條、第29條之1、第30條、第30條之1、第31條)、調查權部分(第45條、第46條、第46條之1、第46條之2、第47條、第48條、第50條之1、第50條之2、第51條、第53條之1第2項)及聽證會部分(第59條之1至第59條之9)等是否違憲?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是否違憲?屆時將請各聲請人就各自聲請部分表示意見。

另外,憲法法庭也訂於7月10日下午2時進行公開準備程序,將開放民眾旁聽,並於司法院及憲法法庭網站進行直播,屆時將由聲請人、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各陳述30分鐘,大法官詢問與補充陳述60分鐘。

憲法法庭日前已公告受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提出的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今天再公告受理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聲請部分,且依法公開書狀,並與立法委員聲請案合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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