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有關國會職權相關修法,賴清德總統今天(24日)親自發表談話,說明相關修法不但審議程序引發高度疑慮,相關規定也恐危害憲法權力分立及制衡原則,因此,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他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立法院在上週否決了行政院提出有關「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及「刑法」修正的覆議案,賴清德總統今天上午首次在總統府敞廳發表談話,表示對於相關法案,他已在稍早依據憲法規定完成簽署,且將在今天公布。
總統指出,他在宣誓就職總統時,曾向全國人民承諾必遵守憲法、盡忠職務,但立法院這次修法除了審議程序引起社會高度疑慮,相關規定更對憲法的權力分立和制衡原則造成危害風險。
總統表示,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核心精神就是「權力分立」和「監督制衡」及「保障人權」。分立的權力應本於憲法,獨立運作、互相尊重;而監督制衡更應合乎憲法責任政治的制度設計,尤其,立法院的調查權不能侵害司法權和監察權,最重要的是,不能侵害人民的「隱私權」、「營業秘密」及「不表意的自由」等基本權利。
總統強調,確保自由民主的憲政制度、保護人民的權利是總統的責任及使命,因此,他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總統:『(原音)我們反對國會擴權,不是反對國會改革;國會理當改革,但不應該任意擴權。改革國會的方式更應該合法、合憲。因此,基於守護憲政秩序、保護人民權利,我也在這裡宣布,我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
對於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總統指出,原有的憲法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都已有相關機制,立法院於集會期間,得就國家安全大政方針,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他之前也說過,只要在合憲、合法的安排下,願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但立法院這次修法將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義務化」、「即問即答化」,試圖改變憲法對於責任政治的設計,混淆了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的制度,從而產生擴張憲法賦予立委權力的疑慮。
總統強調,未經審慎評估、討論的法律或制度移植,可能對國家的憲政運作、人民的權利保障造成不良後果,他必須更加嚴肅以對。總統是自由民主憲政的守護者,當這次修法有違憲疑慮,混淆憲法關於權力分立及監督制衡的規定,身為總統,他責無旁貸,必須善盡職責,採取行動,而聲請釋憲的決定,就是要透過憲法法庭的裁判,確認這次修法的合憲性和正當性,這是向國家負責、向歷史負責,也才不辜負全民所託。
總統並認為,在釋憲案的審理過程中,社會還會有許多討論與辯證,他相信這是台灣社會對民主憲政的再次確認,讓民主社會更加成熟。他也希望無論釋憲結果為何,朝野都必須尊重且接受,也希望社會大眾能夠支持。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
Rti 中央廣播電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