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5日)舉辦「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公聽會前先邀請全國22個縣市地方代表發表看法。有多個縣市代表建議,過去精省之前,中央和地方財政比例為60%比40%,但現在地方只剩25%,希望中央能夠歸還「消失的」15%。另外,也有縣市建議,未來像是軍公教加薪,應該「中央請客」,「自己買單」,不要再由地方政府另外籌編。
立法院財委會5日舉辦「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會前進行第一次初步審查會議,由全國22個縣市代表針對財劃法修法方向提出建議。
嘉義市副市長林瑞彥建議,中央在進行統籌款分配時,應該要讓各縣市政府平均分配,可以仿照公益彩券的分配方式,先提供固定比率,建議最少不要低於20%,且希望在省轄市的部分,給予加權。
另外,雲林縣政府和新北市政府等縣市都建議,過去精省之前,中央和地方財政比例為60%比40%,但現在地方只剩25%,希望中央能夠歸還「消失的」15%。新北市政府財政局長陳榮貴指出,財劃法規範中央和地方的財政垂直分配法規,以及地方政府間的水平分配基本法規,但從1999年修正,也就是從當時只有北高兩個直轄市,到現在的6都,但財政配套卻沒有跟進,因此各縣市也才會呼籲修改財劃法。陳榮貴說:『(原音)在修法前中央跟地方總收入比重60%比40%,88年修法後,113年來看是75%比25%,我們從這裡就可以看到,精省後中央從地方拿走了全國總收入的15%,造成中央與地方收入垂直失衡,比精省前更嚴重,現在我們希望22縣市都有共識,大家先求有再求好,把精省後中央都拿走的15%還給地方,讓地方有足夠的財源來做建設,真正解決地方的財政問題。』
另外,民進黨執政縣市包括高雄市和台南市代表,則是呼籲統籌分配款對於各地方政府分配比例要具公平性。台南市副祕書長殷世熙指出,以台南市來看,南科的產值已經大過竹科,但產值卻計算在竹科內,非常不公平,因為衍生的水以及交通等,都要投入相當的成本,也就是各縣市水平間的分配需要再進一步審慎考量。
財政部長莊翠雲則表示,財政部對於財劃法修法,採取開放態度,聽取各方意見。她強調,台灣各地區自然環境差異,工商發展條件不同,稅源也有明顯差距,財劃法最主要目的是要調劑財政盈虛,均衡區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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