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眾議院13日以352票對65票、1票棄權的壓倒性多數通過「保護美國人免受外國對手控制之應用程式侵害法案」,要求擁有1.7億美國用戶的TikTok與中國母公司「字節跳動(ByteDance)」斷絕關係,否則將遭美國禁用,不過這項法案仍須送參議院表決。至於台灣是否會跟進美國的腳步?數位發展部今天(14日)回應表示,涉及適法性與可行性,由行政院綜合考量決定。
國家科學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政忠14日在立法院針對美國這項最新的法案受訪表示:相信行政院和數位部會有比較新的建議。數位部則回應:台灣已自2019年起,將TikTok列為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政府部門禁止使用;國安系統近日也公開表示「TikTok資安風險已經連動到國安問題」。因此數位部已經要求TikTok公司比照其他跨境大型平台業者,如Meta、Google、LINE、Twitter等,與我國政府建立跨部會直接溝通管道,針對TikTok平台上的違法行為,以快速通道機制進行即時通報與處理。
至於是否禁止民眾使用TikTok屬於重大政策,也涉及適法性與可行性等影響因素評估,數位部將持續關注美國國會立法進度,並參與行政院跨部會會議,由行政院綜合考量各界意見來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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