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檢察官11日要求最高法院,針對美國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是否擁有起訴豁免權迅速做出裁定,以便川普被控密謀推翻2020年大選的審判能如期進行。
特別檢察官史密斯(Jack Smith)在提交給最高法院的文件中指出,本案提出了美國民主核心的一個基本問題:前總統對於任內犯下的罪行,是否能絕對豁免於聯邦起訴?」
史密斯並請求最高法院迅速裁決,認為這是個非比尋常的案件。
他表示,儘快解決被告聲稱擁有豁免權的問題,對大眾來說至關重要—而且,如果被告沒有豁免權,他應該在這些指控下獲得公平和迅速的審判。
最高法院擁有6比3的保守派多數,其中包括川普提名的3位法官。
這位前共和黨總統的歷史性審判,目前定於2024年3月4日開始在華府進行。
川普10月時曾以具豁免權為由,請求法官駁回他因試圖扭轉2020年總統大選敗選結果而面臨的刑事指控。
爭取明年共和黨總統候選人提名呼聲最高的川普聲稱,他對於自己2017年到2021年總統任內所做的一切,享有全面的刑事指控豁免權。
但華府檢察官表示,沒有任何憲法條款或過去的實例,能支持給予前總統絕對的刑事起訴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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