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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違規臨停配套措施完成前 不記點仍要罰款

  • 時間:2023-11-09 18:4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交通部:違規臨停配套措施完成前 不記點仍要罰款
全國汽車駕駛人權益聯盟31日到交通部抗議,不滿6月底上路的交通違規檢舉及記點新制,因配套不足,影響職業駕駛生計。 (圖:中央社)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處罰條例新制6月30日上路,增加違規臨停民眾檢舉項目及記點,職業駕駛抗議道路設計不良,新措施影響生計。交通部今天(9日)表示,配套措施完成前,上下客貨違規臨停不記點,但仍要罰款。

交通部指出,目前都會地區道路常見整段劃設紅線情形,臨時停車空間供給確有不足,計程車、貨運司機或一般民眾常找不到合適地點上下客貨,交通新制下,違規臨停記點1點,1年累計12點就須吊扣駕照2個月。司機、民眾均擔心記點吊扣駕照而無法工作。

交通部說,廣納各界意見並與相關單位討論檢討後,已請各縣市政府檢討朝每隔約100至150公尺紅線設置至少10%的黃線或專用車格,在各縣市未劃設完成前,因上下客貨致違規臨停者,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依規定處罰新台幣300至600元。

其次,騎樓停車也是交通新制中民眾可檢舉的項目,交通部說,實務常見整條道路因有騎樓停車,車主頻繁被檢舉,除依規定罰600至1200元,也會記1點。因考量地方政府整頓騎樓、規劃停車地點尚須配套及時間,在地方政府配套尚未完成前,於騎樓處所違規停車,但有留下行人空間,不予記點,但是仍然罰款。

交通部強調,上下客貨違規臨停或騎樓違規停車,都是交通違規行為,均須依規定處罰,但因目前各地方提供臨停空間供給確實不足,騎樓停車管理也是有地區性及城鄉差異,都需要相關的配套及時間來完成,相關配套完成前需微調作法,不予記點但是仍然要罰款。

交通部也呼籲,不論是駕駛人或行人,在道路都應遵守各項交通管理規定,共同維護安全的用路環境與秩序。

現行交通違規裁罰細則規定,深夜時段(凌晨0至6時)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原則下,交通部說,地方政府可因地依管理配套需要,另行公告所轄騎樓停車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的區域、時段或期間,但也須留下行人通行空間。

另外,依據現行交通違規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第5款規定,因上下客貨有違規臨時停車無妨礙人車通行,可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交通部說,也已會商內政部警政署就檢舉影片或照片,確認的確有妨礙人車通行情事才舉發,其餘則應審酌施予勸導。

不過,對於交通部釋善意,考慮暫緩記點但照罰款等微調措施,路權團體行人零死亡推動聯盟今天下午召開記會,認為人命安全不該走回頭路,呼籲交通部守住底線,並從工程改善道路空間。行人路權團體說,若交通部長王國材扛不住壓力就下台,更揚言不排除再上街頭抗議。

對此,交通部表示,不會改變民眾檢舉及違規記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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