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案,今天(11日)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高虹安在庭訊後受訪,表示律師提出許多過往法律見解,認為只要有實質勞務便可領取助理費;她也準備了許多資料,證明助理均非人頭,且實質加班時數均超過申報時數。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在立委任內涉詐領助理費而遭起訴,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高虹安在下午14時30分開庭前搭乘計程車抵達台北地院,與新竹市政府發言人徐千晴各抱著一箱資料進入法庭。面對媒體提問,高虹安面色凝重,不發一語。
高虹安在庭訊時否認犯罪,並在庭訊結束後,於晚間18時接受訪問。她首先感謝法官給她及律師充分的時間說明,並指出,律師準備了許多關於有協助立委問政的實質勞務便可請領助理費的過往法律見解,她也整理出許多資料,將呈報給法官。高虹安:『(原音)我為了要能夠證明我的助理都不是人頭,而且他們實質上加班的時數都有超過他們申報的時數,我自己就我手邊所能夠準備的各項他們的工作、加班的證據,我自己也花了一些時間把它們整理起來,還蠻多的,所以今天我們還沒有辦法呈上去,我們會再具狀呈報給法官,整理好之後。』
高虹安表示,案件已到法院審理,她希望各界可以給法官最純淨的審判空間,根據客觀事實證據及過往的法律見解進行判斷,不要給法官太多壓力。至於下次庭期,法官會與其他被告討論後決定。
高虹安被控在立法委員任內要求公費助理黃惠玟等人配合,以虛報或浮報助理每月受領酬金、加班值班費至預算上限金額,且將虛報或浮報酬金差額、加班費差額供其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總計詐得新台幣46萬30元。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起訴高虹安等5人。
台北地院日前已傳喚高虹安的前助理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王郁文。其中,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在庭訊時均認罪,並請法官依法減刑且宣告緩刑。王郁文在庭訊時則否認犯罪,主張並無虛灌酬金或不實請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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