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媒體報導,「食藥署大開後門讓美豬合法洗產地」,指美國進口的活體豬在台灣宰殺後就變台灣豬。食藥署今天(24日)傍晚澄清,國內並沒有輸入美國活體豬直接進入屠宰場宰殺的情況,經查少量進口的活體豬是做為繁殖的種豬使用。
食藥署表示,自2021年1月1日起,不論進口或國產含有豬肉或豬可食部位原料者,所有包裝食品、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都應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國),原產地(國)應以其屠宰地(國)為依據。
食藥署重申輸入豬肉,均經跨部會機關在邊境查驗,符合規定後才能輸入,食藥署以民眾飲食衛生安全為優先考量,由源頭到通路嚴加把關,並且與各地方衛生局共同全力輔導業者符合法規要求,確保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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