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泰安鄉公所陳姓秘書涉嫌收受賄賂包庇廠商借牌投標工程,遭檢調搜索約談後向法院聲請羈押,苗栗地院10日晚間裁定陳姓秘書與黃姓廠商羈押禁見。
苗栗地檢署偵辦苗栗縣泰安鄉公所陳姓秘書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9日發動搜索,並傳喚陳姓秘書、公所人員及投標廠商業者等20餘人到案訊問。
檢方指出,陳姓秘書自2002年開始擔任泰安鄉公所秘書,近年疑收受賄賂,包庇廠商以借牌、詐術投標等方式投標泰安鄉公所工程,經偵訊認犯罪嫌疑重大,10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陳姓秘書及投標廠商黃姓男子及張姓父子4人。
苗栗地方法院10日晚間接近10時30分許,裁定陳姓秘書與廠商黃姓業者羈押禁見;廠商張姓業者父子2人各以新台幣30萬、20萬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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