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張錦豪質疑前立委黃國昌與女兒名下土地有被用作停車場的情況,新北市府表示,如確有此事,可能最重將面臨30萬元的罰款。
張錦豪指出,他比對黃國昌名下23筆土地,發現黃國昌女兒持有的汐止區水源段162地號、黃國昌持有的163地號土地上設有20到25個停車位,估計若以每車位每月新台幣3000元計算,每月可收入6萬到7萬元。張錦豪對此提出三點質疑,包括沒有停車場登記證導致未繳稅,土地使用違反規定,以及可能存在違建物。
對於張錦豪的質疑,黃國昌表示,該塊土地是由他的父母給予小孩的繼承,他們並沒有在該土地上開設停車場,也沒有逃漏稅。他說,他的一位鄰居承租這塊土地並支付每月3.2萬元的租金,而這筆租賃所得他有申報。他也不清楚承租人是否將土地用作停車場並收費,但他支持政府去調查,如果有違法行為就應依法處理。
新北市府表示,已開始對土地進行勘查,並指出,162地號土地是屬於「保護區」,而同地段的163地號土地則是「道路用地」。市府表示,如果確實將這些土地用作停車場,且未經主管機關合法申請,則將依都市計畫法裁處,最重可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黃國昌坦言,如果有違法行為,他將依法依約處理,他也希望租用他土地的鄰居可以多擔待一點。
時事評論員李正皓今(7)日則在臉書指出,黃國昌對於土地違法使用案的辯解不可信,他質疑黃國昌在兩次回應中皆說謊。李正皓提供了三個證據:首先,停車場離黃國昌住家僅180公尺,黃國昌卻聲稱不知情,不合理;其次,停車場位於黃國昌上班必經之路,他竟然未發現違法情況,不可信;最後,黃國昌住家可能可以直接看到停車場,這樣的相對位置下很可能會注意到使用情況。李正皓對黃國昌的辯解方式感到失望。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