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炎亞綸被控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檢警今天執行搜索查扣炎亞綸的手機等物。炎亞綸今天(3日)晚上自行到士林地檢署,由律師陪同下進入偵查庭,接受檢察官複訊。
士林地檢署指出,偵辦藝人炎亞綸案件,於6月28日向法院聲請搜索票,並於今天指揮台北市婦幼警察隊搜索炎亞綸的住居所、工作室等3處,已於下午執行搜索完畢,扣得手機等物。炎亞綸自行到署接受偵訊中,對炎亞綸未使用拘票。
全案起於,耀樂指控16歲時與炎亞綸交往期間,炎亞綸曾做過違反他意願的性行為,且在他明確拒絕下,偷拍私密影片還導致外流。炎亞綸後來發聲明坦承曾是糟糕、感情偏差的人,並向耀樂道歉,但強調沒偷拍,也沒做任何強迫對方意願的事。
針對媒體報導炎亞綸被控拍攝性愛影像事件,士林地檢署6月就涉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部分主動分案,由婦幼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巿警察局婦幼警察隊蒐證。
耀樂已於6月底到婦幼隊報案說明,在士檢指揮下,婦幼隊通知炎亞綸今天到案說明;炎亞綸在律師陪同下,上午9時30分抵達並製作筆錄;警方筆錄進行一段落後,帶著炎亞綸搭乘偵防車前住相關處所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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