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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出爐 健保署預計7/1上路

  • 時間:2023-05-16 18:3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出爐 健保署預計7/1上路
健保部分負擔新制出爐,預計7月1日上路。(健保署提供)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今天(16日)預告健保門診藥品與急診部分負擔調整方案,以落實分級醫療、善用醫療資源,同時期待民眾就醫分流,緩解大型醫院急診人滿為患的現況,並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患者前往基層診所就醫,不影響其就醫支出。新制預計7月1日上路。

健保署指出,新制在其中門診藥品部分負擔,在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維持藥費新台幣100元以下免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200元;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藥費100元以下,收取藥品部分負擔10元,101元以上收取20%,最多收300元。至於醫院所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取藥品部分負擔,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另為了鼓勵病情穩定的慢性病人至基層診所就診,基層診所維持免收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部分負擔;而為減輕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的經濟負擔,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

此外,為了將大醫院急診資源保留給急重症病人,這次也同時調整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方式,依就醫院所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高為750元、區域醫院調高為4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收取150元;中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針對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眾,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榮民、3歲以下幼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男等對象則不受影響;另為保障中低收入戶、持身心障礙證明民眾的就醫權益,也不受這次方案調整影響。

健保署表示,新制預告期間,將持續蒐集各界意見,並完備調整方案上路的配套措施,希望透過這次部分負擔調整,引導民眾正確就醫行為,提升用藥安全,珍惜醫療資源,促進醫療服務效率,使健保效益極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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