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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解隔條件鬆綁 症狀緩解免驗陰即可出院

  • 時間:2023-04-07 16:3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住院解隔條件鬆綁 症狀緩解免驗陰即可出院
確診個案住院解隔條件修訂。(指揮中心提供)

COVID-19疫情持續趨緩,現行規定輕症個案免通報、免隔離,僅有併發症個案須住院隔離治療。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社區防疫組組長莊人祥今天(7日)宣布,鬆綁住院解隔條件,原本要求須檢驗陰性才可解隔出院,放寬為經醫師評估無持續住院需求即可解隔出院。

莊人祥指出,為因應臨床實務作業所需,修訂現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併發症)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移除原本解隔出院須檢驗陰性(含Ct值≧30)之規定),改為如症狀已緩解,經醫師評估無持續住院需求,即可解除隔離治療;至於有持續住院需求者,原本規定須距發病、採檢日達20天以上,綜合評估才可解隔,此次修訂則縮短為10天。

指揮中心說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自3月20日起已調整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中重症)之臨床及檢驗條件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迄今已實施逾2週,基於疾病嚴重度下降,為減少隔離治療對民眾的影響,並有效運用醫療資源,經諮詢專家意見後,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定病例(併發症)解除隔離治療條件進行修正。

此外,無持續住院需求的確定病例經醫師評估可解除隔離治療後,後續如出院前篩檢結果尚未陰轉者,於出院後應進行自主健康管理至快篩陰性,或距解除隔離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有持續住院需求者在解除隔離後,住院期間應配合醫院感染管制措施,以降低院內傳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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