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福倉儲大火被桃園市政府依法開罰,卻遭到環保署撤銷引發爭議;環保署表示,未來若發生類似案件,可適用空汙法裁罰。行政院副院長鄭文燦辦公室今天(7日)表示,美福倉儲大火嚴重影響民眾生活,這是合併濃煙與肉品臭味的空汙,符合空汙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中,「置放」致產生異味污染;桃園市環保局可據此再度提出具體證據,針對美福倉儲燃燒後的廢棄物造成的異味污染,再度開罰。
美福倉儲大火被桃園市政府環保局開罰新台幣500萬元,美福提出訴願後,環保署因依法不合撤銷裁罰;外界批評,開罰玩假的。
鄭文燦表示,他已向環保署了解訴願被的撤銷理由,並且請環保署研議此問題。他表示,美福倉儲火災持續多日,火災現場產生的濃煙臭味,來自腐敗肉類、火災後廢棄物未能及時清理、堆置過久,產生異味汙染行為,應符合空污法第32條第1項第3款中,「置放」致產生異味污染。
鄭文燦表示,他請環保署針對本案深入研議,環保署已與各地方環保局、各相關單位開會討論,若因管理不當導致自燃,後續沒有及時處理或清理,或過程中沒有防制措施導致氣味溢散,即可依空汙法開罰。
鄭文燦說,現今的桃園市環保局可據此再度提出具體證據,針對美福倉儲燃燒後的廢棄物造成的異味污染,再度開罰。
鄭文燦表示,美福倉儲大火產生的空污、濃煙、惡臭,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的生活,當時的桃園市政府第一時間就決定處分空污罰款500萬元,並且要求美福倉儲賠償1000萬元(已完成),都是表現市府維護環境品質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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