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積極推動疫後相關產業振興,體育署今天(1日)今天鬆口表示,已在研議「動滋券」常態化發放,預計3月底公布,也會參考文化部發放文化禮金方式,但對象、金額還要與相關運動產業業者及學者討論才會正式定案。
立委張廖萬堅、黃國書、林宜瑾今天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體育署遵守教委會先前主決議,盡快提出「動滋券」常態發放方案,在疫後階段,加速振興運動產業。
張廖萬堅指出,體育署在疫情期間推出「動滋券」,鼓勵民眾「做運動、看比賽」確實看到效益,且運動彩券銷售成長,挹注運動發展基金連續5年每年都有增加,去年更超收新台幣20億,體育署應該善用運動發展基金支持發放「動滋券」,並比照文化部發放「文化禮金」方式,鼓勵年輕人做運動、觀看賽事。張廖萬堅:『(原音)其實要推動運動產業,要振興運動產業,體育署透過運發基金增加的財源來推動是有必要的,我們看到文化部他不但在疫後條例裡面,對一些文化產業有振興預算,而且 也編列文化禮金,讓年輕人可以去買票去看藝文活動,所以我們也希望體育署有這樣規劃。』
對於立委們的呼籲,體育署也正面回應,透露3月底就會正式對外公布方案。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原音)預計我們3月底,我們會研議具體方案對外宣布。以學生觀賽來講的話,我們大概是以學籍,從國小到大學都有,都可以,包括他參加比賽或他觀賞比賽的都可以算在這裡面;以文化部(文化禮金)來講,文化部它是以出生年月日,2002年1月1日到2005年12月31日,18到21歲這邊給他核定,這是文化部的做法,委員希望我們參照文化部的作法,細節部分我們還沒定案,大概朝這方向努力。』
張廖萬堅也提到,文化部另外也匡列22.6億預算振興藝文產業,體育署對於遭受疫情波及的民間健身房等相關運動產業,也應該一併規劃,提出振興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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