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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口罩鬆綁明上路 公共運輸場站仍須全程配戴

  • 時間:2023-02-19 17:3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室內口罩鬆綁明上路 公共運輸場站仍須全程配戴
2/20起實施室內免戴口罩新制。(指揮中心提供)

明天起室內口罩放寬新制上路,交通部今天(19日)表示,公共運輸及場站仍須全程佩戴口罩,提醒民眾在公共運輸的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及場站付費區或管制區,應依規定全程佩戴口罩。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2月20日起實施室內口罩鬆綁,除了醫療照護機構與公共運輸兩大「指定場所」,其餘室內場所、空間可免戴口罩,但給予校園觀察與準備期,因此,各級學校將於3月6日才實施。

交通部表示,由於公共運輸及特殊運具具有人潮流動量大、搭乘對象不特定等特性,為降低病毒傳播風險,在指揮中心綜合評估後,針對鐵路、捷運、纜車、公路客運、市區公車、遊覽車及計程車、空運及海運等運具及場站,維持仍須佩戴口罩的規定,但民眾若有飲食需求等例外情形,可暫時取下口罩,並於食用完畢後儘速戴上。

交通部指出,鐵路、捷運、纜車等場站的付費區域、機場航廈的管制區,以及海運客運場站的付費區或管制區,均屬須全程佩戴口罩的公共運輸場站範圍,如有違反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規定,可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根據指揮中心規定,在「指定場所」的室內空間仍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兩大「指定場所」包括醫療照護機構與公共運輸;在「特殊情境」下,建議要戴口罩,四大「特殊情境」包括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的場合、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至於其餘室內場所、室內空間,由民眾自主決定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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