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今天(19日)報導,美國最高法院本週將檢視一項保護科技公司不因用戶貼文內容而遭到訴訟和起訴的法律,使這項管理網際網路的法律有可能將不再有效。
1996年通過的美國「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Section 230),已有逾四分之一世紀的歷史,頒佈之際臉書(Facebook)創辦人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只有11歲,谷歌(Google)還要2年後才創立。
堅定捍衛者將第230條視為網路基本法,認為它具有不可侵犯的地位。
第230條是「通訊端正法」的一部份,它為網路的發展協助設定規則,表示互動式電腦服務的提供者或使用者,針對非出於自身的資訊內容,不應被視為出版人及發表人。這項法規讓網路平台經營商,對於他人侵權資訊或不當內容得以免責,並允許進行內容審查。
這個想法是為了保護當時還在發展初期的網路產業,免於遭受一連串的訴訟影響、以便能蓬勃發展。
這項豁免在很大程度上被視為一種最終為谷歌搜尋開闢道路,並為社群媒體革命播下種子的監管調整。
在第230條的保護下,臉書、Instagram、推特(Twitter)或YouTube成為世界對話的管道,而不會面臨被推文或爭議影片冒犯者提起訴訟的風險。
但這項法律的反對者希望看到平台,因為發生在他們網站上的毒品交易、網路跟踪和暴力威脅而被起訴。
可以肯定的是,第230條並非推特所有人─億萬富豪馬斯克(Elon Musk)所支持的言論自由絕對主義。
法官將在21日和22日的兩次聽證會上,聽取伊斯蘭國(State group,ISIS)恐怖攻擊的受害者家屬提出論點,他們指責谷歌和推特透過發佈伊斯蘭國的宣傳來「協助」行兇者。
23歲的美國公民岡薩雷茲(Nohemi Gonzalez)在巴黎的戶外人群中遭到伊斯蘭國恐怖分子開槍殺害。家屬向法院表示,透過「向用戶推薦ISIS影片,谷歌協助ISIS傳播其訊息,從而為ISIS提供物質支持…」。
包括阿拉巴馬州和加州在內,全美有28個州政府也要求重新考慮第230條。
預料法院將在6月30日前發佈裁決。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