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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3/17截止

  • 時間:2023-02-18 15:5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3/17截止
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時間至 3月17日截止。 (圖:小勞向前行-高雄市政府勞工局)

為減輕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子女的就學負擔,勞動部辦理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申請時間至 3月17日截止。

勞動部指出,111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申請條件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若在申請截止日止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也就是民國112年2月17日以前失業,並領取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若勞工於申請截止日、也就是112年3月17日已就業,但在前1年內、也就是111年3月17日至112年3月16日曾領過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此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0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台幣148萬元以下。

勞動部說明,失業勞工就讀公立高中職子女每學期每名補助4,000元,私立高中職子女每名補助6,000元,公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1萬3,600元,私立大專校院子女每名補助2萬4,000元。此外,對於獨力負擔家計,如離婚、喪偶、配偶身心障礙或罹患重大傷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的失業勞工,補助金額再加給2成。勞動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謝倩蒨說:『(原音) 以同時有2個子女就讀私立大學為例,除每名子女可獲得2萬4,000元外,每人另加給2成、4,800元的補助,1人為2萬8,800元,2名子女合計為5萬7,600元。』

此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也提供失業、待業者職業訓練課程,凡年滿15歲以上,有就業意願者皆可報名。一般民眾只需負擔20%訓練費,非自願離職者、特定對象身分及中高齡者參訓則一律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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