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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熱菸開放在即 民團籲不可誤導危害較小

  • 時間:2023-02-15 12:2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加熱菸開放在即 民團籲不可誤導危害較小
總統15日公布「菸害防制法」新法。 (示意圖/中央社)

總統今天(15日)公布「菸害防制法」新法,「台灣拒菸聯盟」表示,面對加熱菸即將進入台灣,他們提出兩大呼籲,包括不可讓民眾誤以為加熱菸可減少菸品危害,也不接受以誤導性的「IQ*S」 (I quit ordinary smoking/我戒除一般菸)的英文縮寫品牌名稱進入台灣,應該以中文名稱申請健康風險評估。

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秘書長郭斐然指出,日本開放加熱菸,使用率從2015年的0.3%增至2022年12.5%,目前吸菸者有一半在使用加熱菸,加熱菸在日本暢銷的原因是因其標榜危害較紙菸小,可替代為較好的菸品;他強調,「健康風險評估」既然已經入法,政府便不可縱容該機制誤導民眾,以為加熱菸危害較小。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表示,美國加熱菸品牌「IQ*S」意指I quit ordinary smoking(我戒除一般菸)已被廣泛行銷,目前被視為最頂尖的人工智慧機器人「ChatGPT」也證實,美國菸商「IQ*S」就是宣稱可以戒除一般菸的縮寫,但仍遭到PMI菸商否認。她指出,根據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第九條規定,「菸品、品牌名稱及其容器,不得使用或加註淡菸、低焦油或其他有誤導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虞之文字及標示」,「IQ*S」依法當然不應成為我國核准的商品名稱。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游開雄也指出,「健康風險評估」可說是專門為開放加熱菸設立的機制,其本身的用詞就是一種誤導性字眼,菸商的「IQ*S」名稱一方面已誤導消費者可幫助戒菸,另一方面也強烈暗示改抽加熱菸可減少危害,不但會影響吸菸者戒菸意願,也違反新法第12條禁止菸品促銷廣告的規定。他強調,台灣開放加熱菸在即,菸商應以中文品牌名稱送審,不應援用帶有誤導性的英文,才符合立法精神。

※「吸菸有害健康」、「吸菸會導致癌症」、「吸菸能導致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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