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害防制法」修正案今年1月12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總統府今天(15日)公告,後續將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國健署表示,相關有9條子法須配合修正,包括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擬「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並將加熱菸公告為指定菸品等,國健署會加速修法,趕在施行日前一併上路。
「菸害防制法」三讀修正,明定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加熱菸載具比照菸品管理,但民間團體仍有諸多擔憂並提出呼籲,包括要求將加熱菸列為「指定菸品」,否則加熱菸載具無法可管;也要求修正「菸品資料申報辦法」,增加加熱菸為應申報項目,需事先申報菸品成分與添加物;更質疑「健康風險評估」是專門為開放加熱菸設立的機制,本身的用詞就是一種誤導性字眼。
總統府15日公布「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後續由行政院訂定施行日期。國健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受訪表示,母法公布後,國健署將配合修正9項子法規,包括「菸品資料申報辦法」、擬定「指定菸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等,針對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目前已有修法方向、尚在研議。
此外,修法也會將加熱菸等風險較高的新類型菸草產品一併納入「指定菸品」。她說:『(原音)就是我們會有整個指定菸品,我們會有也不光是加熱菸的部分,因為有些類型的煙草產品,我們都會一併考慮一起來指定,就是我們會公告我們所需要指定的那些東西。』
劉家秀指出,相關子法修訂會進行60天預告,有些子法須配合施行日期上路,若有必要,便會縮短預告期,以趕上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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