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預估今年總稅收實徵數將超過預算數新台幣4500億,朝野立委陸續主張要「還稅於民」。對此,財政部代理部長阮清華今天(29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備詢時,又被詢問到相關議題。阮清華點出「還稅於民」的3項前提,包括須待相關部會的通盤考量,財源以及立法院要有共識。
阮清華說:『(原音)由相關部會通盤考量。第一個要考慮要有相關財源。第二個程序上也要透過相關的預算程序,還有特別法的規定,也就是要有法源,立法院要有共識。』
阮清華也解釋,雖然稅收實徵數超過預算數,但如果考量特別預算,仍有短絀;至於實徵數大於預算數,過往做法是用於少發公債、增加還債或作為歲計賸餘等;至於如果要幫助弱勢團體或振興經濟,有另外的程序,即必須透過預算程序經立法院通過才能實施。
阮清華也指出,以過去稅收超徵的做法,都是用於減少發債,至於從2018年到2021年為止,才將徵超的金額實際用於還債,且達到新台幣5227億。阮清華強調,5227億是實質還債,以前都是新債還舊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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