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更公開透明,行政院會今天(22日)通過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為5%,並給予緩衝期,自公布後1年實施。
行政院會今天通過修正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1、第178條之1、第183條草案。行政院長蘇貞昌裁示,這項修法能讓公司股權重大異動資訊能更公開透明,符合國際趨勢;同時也有助強化證券業者與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對健全資本市場發展及保障投資人權益有其必要。
金管會新聞稿指出,修正重點包括將大量持股申報及公告門檻由現行10%修正為5%,以利健全大量股權取得揭露制度及提升資訊透明度,並符合國際立法趨勢。同時,為有利相關配套法令訂定或修正,以及實務運作的調整,因此給予緩衝期,將自公布後1年實施。
另外,為強化對證券商、證券服務事業及證券相關機構的法令遵循,草案規範,上述機構違反規定的罰鍰上限由新台幣480萬元提高為6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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