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今天(22日)報導,被監禁的香港媒體大亨黎智英違反國安法的案件之後進行審理時,將不設陪審團。
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已下令,由港府欽定的3名國安法法官審理黎智英的案件;這是香港意圖擺脫陪審團審判傳統的最新一項舉措。
法新社看到的命令副本指出,該案因「涉外因素」,「陪審員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以及「如果由陪審團進行審判,將有妨礙司法公正的風險」,因此將不設陪審團。
香港的普通法法律體系採用陪審團參與審判已有177年曆史,但北京為了壓制民主運動在2020年施行的國安法,允許由專門的國安法法官審理案件。
截至目前,當局已拒絕對全部3起提交至高等法院的重大案件設陪審團,被告可能面臨終身監禁。
去年,黎智英創辦的香港蘋果日報的資金被凍結,最後被迫關閉,包括黎智英等數名高級主管並被控犯下國安法罪行之一的「勾結外國勢力」。
檢察官周天行(Anthony CHAU Tin-hang)告知法庭,6名香港蘋果日報主管表示他們計劃認罪。認罪通常讓被告有權減刑。
與此案有關的另外2名活動人士已認罪,並被以同項罪名定罪。
據報香港法院獲悉,因六四集會案等案已在獄中服刑的黎智英計劃不認罪,預計該案審判將在今年底或明年初進行。
法新社上週報導,香港法院引述律政司的類似命令,迄今為止最大的國安法案件–47名著名民主人士被告也將在不設陪審團的情況下面臨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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