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燒烤店女子日前因拒絕性騷擾,遭多名男性圍毆事件震驚中國大陸,河北省公安廳21日發通告披露4名受害女子現況,指出2人因傷勢較輕自行離開,住院的2人則已轉往普通病房,傷勢為「輕傷二級」。不過,這隨即引起部分中國網民疑惑,不解為何看起來很嚴重的樣子,卻只是輕微傷或者輕傷?
網民質疑數分鐘毆打 被害人只受「輕傷」?
香港明報指出,中國輿論驚訝女子受到長達3分鐘的毆打,圖片也顯示受害者頭部重創、身體多處受傷,質疑有關的鑑定結果及標準。而且在事發後,大陸沒有一家媒體接觸到被毆的4名女子及她們的家人,被認為「極不尋常」。
香港01報導,對此,江蘇省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官方微博發文指出,司法鑑定領域的傷情,和普通人心中的傷得很重和很輕,可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可以認為是「輕傷不輕,重傷很重」。司法鑑定傷情所依據的標準是《人體損傷程度鑑定標準》,標準中將鑑定傷情的級別分為重傷、輕傷、輕微傷三級,其中重傷和輕傷還再細分為一級和二級,故傷情實際上從重到輕共分為重傷一級、重傷二級、輕傷一級,輕傷二級,輕微傷五個等級。
發文指出,司法鑑定上所稱的輕微傷、輕傷、重傷,與大眾在醫院看病看傷所稱的傷情有本質差異,兩者在概念和體系上完全不同;司法鑑定中提到的輕傷甚至輕微傷,都可能遠比外界以為的重。該文舉例,鼻骨骨折;鼻出血,上頜骨額突骨折,肋骨骨折;肋骨軟骨骨折,如此傷情在一般人看來已經屬於比較重了,但是在司法鑑定上屬於輕微傷。而肋骨骨折兩處以上;眼球穿通傷或者眼球破裂傷;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四肢重要神經損傷,四肢重要血管破裂,皆屬於輕傷二級。
批跨省採訪唐山事件挨轟 傳媒學者急刪文
另一方面,德國之聲報導,唐山燒烤店事件爆出後,包括鳳凰網在內的多家外省媒體記者前往唐山採訪,遭到當地警方無端扣留、暴力執法等對待,也引起輿論關注。
6月17日,用戶張巍瀚在微博發布了一則影片,稱自己是貴州廣播電視台《百姓關注》的記者,在唐山採訪時,被唐山市路北區機場路派出所民警暴力扣押8小時。
湖北民族大學文學與傳媒學院教授柳倩月,發文批評地方台記者在「央視記者都還未現身」的情況下,「到敏感地方搞暗訪」被扣查,應該自我反思。她還提醒,「記者證不是萬能的通行證,跨省採訪要向當地部門報備」。
這一言論立即引發網民的炮轟,有人批她「誤人子弟」。有關記者跨省採訪需要報備的說法,也遭到了專業媒體人的駁斥,「開屏新聞」首席評論員吳龍貴寫道:這番言論「是對記者職業和新聞行業錯誤認知的集大成者」。6月19日,柳倩月已刪除了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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