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2歲男童「恩恩」確診COVID-19不治,恩恩爸爸為尋求遲遲等不到救護車「消失81分鐘」的真相,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當事人報案紀錄、政府間橫向聯繫紀錄。他今天(8日)在臉書貼文表示,不能接受1922花了143分鐘才把他的救命需求轉告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
有張姓網友指稱消防局以「假報案」方式表演勤務指揮中心現場給恩恩爸爸看。消防局指出,是情境模擬報案量。恩恩爸爸在貼文中表示,當天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都在聽錄音跟紀錄核對上,實在已經沒有力氣留意到旁邊情形。
恩恩爸爸提到,「現階段的橫向通聯紀錄並不完整,我還是希望,橫向的通聯紀錄可以提供給我。我還是重申,我只是想要拼湊出事情的真相」。他說,已經收到了衛福部疾管署(1922)補充的橫向通聯紀錄文字,但內容簡略,也沒有提供詳細的電信通聯紀錄作為佐證,他已經回電疾管署的專員,提出補充資料的請求。
他表示,從目前1922的回覆,主要看到2個問題點,他第1次打進1922(4月14日下午5時38分至57分)告知2名小朋友狀態不佳,但是找不到中和衛生所,請求協助尋找中和衛生所,並要求協助後續送醫需求;第2次打進1922(下午6時08分至21分)告知119消防局,恩恩意識昏迷,請求協助。
他表示,從公文回覆中,1922告知因為當日處理了2萬7000餘通的電話,所以客服中心於晚間8時44分才轉送案件到達北區管制中心,北區管制中心又花了12分鐘於8時56分才找到新北市衛生局,「但這個處置過程我無法接受」。
恩恩爸爸提到,1922的橫向聯繫,總共花了143分鐘,他認為在他告知恩恩的緊急狀況時,疾管署1922應該要將狀況儘速通報並且有協助民眾處理的責任。
他表示,當地方政府失能,他遲遲等不到救護車,中央的1922也未能及時發揮功能,疾管署應交代更完整的資料,不是只是簡單的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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