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效提升國軍各項法律事務的執行效率,立法院會今天(24日)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明定國防部為辦理國防法律事務,得置國防法務官,而國防法務官的考試,由考試院辦理。
國防法律事務經緯萬端,除了一般法制業務,也包括懲罰事件的處理、國際性的軍事行動法諮詢等專業法律領域,均亟需具備法律專業能力人員妥善處理。為了使國軍政策及執行均能依法行政,並藉現行國家考試掄選機制,任用優質法律專業人才,立法院會三讀修正通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明定國防部為辦理國防法律事務,得置國防法務官。國防法務官的考試,由考試院辦理。至於考試的應考資格、應考年齡、考試方式、應試科目、成績計算、及格基準及其他有關事項的辦法,則由考試院定之。
參與審查的民眾黨立委邱臣遠表示,期待透過修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能有效提升國軍各項法律事務的執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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