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隔離「3+4」新制今(26日)上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天宣布取消3天隔離期滿的快篩,此外,確診者居家照護的同戶隔離者也適用「3+4」。陳時中強調,居隔一律以接到隔離通知為主,而非收到通知單才生效。
居家隔離「3+4」新制26日上路,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宣布,刪除居家隔離「3+4」中3天居隔期滿的1次快篩,也就是在被匡列為接觸者後快篩1次,4天自主防疫期間每日快篩,地方衛生局將發給居隔者一共5支快篩試劑。
在4天自主防疫期間,快篩陰性可戴口罩外出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上班期間須維持社交距離,並在自己座位脫口罩飲食,不建議去員工餐廳,也禁止在餐廳內用餐、聚餐、前往人潮擁擠場所等。
「3+4」新制26日上路,針對已居隔逾3天者,一律以26日做為最後一天隔離;至於隔離未達3天者,由系統自動計算接觸日次日起算3日。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與確診者接觸日為4月17日至23日者都可解隔,統計約有6萬7千人。
雙北確診數暴增,許多民眾反應一直沒收到居隔單,陳時中強調,居隔管理是從接到隔離通知就生效。他說:『(原音)接到隔離通知就起算,不以接到隔離單為起算,起算時間也不會以收到隔離單為主,當然隔離單會把起訖時間寫清楚,不過是以接到通知為主,接到通知的時候,就進到相關管理的方式。』
陳時中也宣布修正確診個案居家照護的管理指引,確診者居家照護的同戶隔離者比照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採用「3+4」,也就是隔離至同戶最新個案確診日後3天,再加上4天自主防疫;此外,指引也增列未確診者若因照護或被照護需求,得與確診者同室,則未確診者自最後同室接觸日後須再居家隔離「3+4」。
此外,地方政府自25日起一律實施重點疫調,確診個案須自主回報疫調系統,填寫密切接觸者。陳時中說,若疫調不實,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4」也有裁處規定,指揮中心公告後就會有處分。
確診者居家照護的同戶隔離者比照採用「3+4」。(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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