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24日)舉行「台灣鐵路管理局體制改革」公聽會。針對台鐵工會指控交通部未與工會完整協商,就將「台鐵公司化條例」送進行政院、立法院,交通部長王國材也回應表示,如果要與工會達成協商,只會讓台鐵公司化追隨2003年就要推動的台鐵公司化腳步、再延宕另一個10年。
交通部積極推動台鐵公司化,並將「台鐵公司化條例」送進立法院。但台鐵企業工會卻拿出2003年的政院函文,指出當時政府承諾在達成「工會可監督、協商及同意台鐵組織改革相關條例」等4大承諾後,才得以另訂國營公司化時程,指控交通部違反承諾。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24日在「台鐵體制改革」公聽會上回應表示,2003年就是因為台鐵員工聲音很多,導致台鐵公司化條例歷經19年依然走不出交通部,為了避免再延宕另一個10年,交通部才未與工會完整協商。王國材說:『(原音)大家知道,(民國)92年到現在19年了!19年還是走不出交通部,就是說,有太多的員工有不同的意見,所以讓我們整個工會要做一個決定非常地困難。所以在這次裡面,我就沒有用92年模式要協商完整的時候再送上來,因為我知道,那個可能會再經過另外一個10年。』
王國材也重申行政院長蘇貞昌的3個承諾、2個保證,包括:歷史包袱造成的債務由政府承諾負擔、配合政策造成的虧損由政府承諾補貼、基礎建設的重大維修由政府承諾承擔;台鐵公司化員工的權益和福利保證不受損、員工雙軌制自由選擇。
針對工會指控交通部不讓台鐵「自主」開發資產來償債,卻要拿3筆台鐵土地作為台鐵償債基金,質疑是以「償債」掩耳盜鈴、圖利財團。王國材也表示,交通部已於23日在交通委員會支持下,通過「鐵路法」修法,給予台鐵創造營收的空間。他說:『(原音)昨天我們鐵路法的修正裡面,我們把國有財產法的28條、都市計畫法的27條做一個鬆綁,這個讓台鐵公司未來透過土地開發、創造營收,得到非常大的一個正向循環。』
不過台鐵產業工會理事長王傑則砲轟,台鐵需要改革的不是公司化,而是官僚文化,包括這次推動台鐵公司化的過程中,完全未與產工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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