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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指定駐波蘭代表處兼理烏克蘭領務

  • 時間:2022-02-24 11: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外交部:指定駐波蘭代表處兼理烏克蘭領務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 (外交部提供)

烏克蘭政府宣布自24日零時開始進入為期30天緊急狀態,外交部今天(24日)上午表示,為避免軍事動員影響烏國境內交通運輸,再度籲請所有留在烏克蘭的國人應儘速優先規劃離境避險,或至少先前往烏國西部地區,遠離可能爆發軍事衝突的區域,同時為因應烏克蘭局勢變化,外交部決定從2月25日開始,指定駐波蘭代表處暫時兼理烏克蘭的領事事務。

外交部表示,目前旅居烏克蘭的國人已有6人離開該國,另有5人前往烏克蘭西部利維夫市(Lviv),目前仍留在首都基輔、烏國北部及烏國南部則有28人,加總留在烏克蘭全國境內共有33位國人,而在駐俄羅斯代表處持續聯繫、多次關心並提供建議下,約10位國人願意考慮近期內離開烏克蘭。

外交部指出,為因應局勢變化,已與部分當事人取得聯繫持續關心需求,並在了解確認當事人實際情形後,視個案需求及當地狀況,研議提供協助的具體方案,同時針對當前情勢,決定暫由駐波蘭代表處兼理烏克蘭的領務。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說:『(原音)烏克蘭的領事事務,譬如護照核發、簽證、文書認證及文件證明等相關業務,我們在考量民眾安全、查證可能還有交通許可等相關因素,我們就指定駐波蘭代表處從2月25日開始來暫時兼理;其實我們之前就已經研議由駐波蘭代表處兼轄的可行性。』

此外,關於烏克蘭籍配偶如何申請依親簽證一事,歐江安表示,烏籍配偶申請來台依親簽證必須先經面談程序,以維護我國境安全,並確保婚姻當事人在台灣的權利義務關係;但我國國人與烏克蘭籍交往對象如果還未完成當地結婚程序,依我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雙方尚不具婚姻關係,因此無法適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關開放我國人外籍配偶入境及簽證作業規定,據以向我駐外館處申請依親居留簽證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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