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今天(14日)表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鄭小康因涉及收受商人翁茂鍾餽贈的襯衫,且未迴避審理翁茂鍾所涉案件,有損法官之公正、中立、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審查會於今天通過彈劾。
監察院表示,鄭小康日前遭司法院移送監察院審查,經監察院查明,鄭小康於任職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及最高行政法院法官期間,自民國95年1月起至104年9月止,無端、私下多次收受商人翁茂鍾所餽贈的襯衫共12件,期間還曾審理2件翁茂鍾所經營怡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行政訴訟案。
監察院並指出,鄭小康於受理案件前,曾與翁茂鍾3次飲宴、4次收受襯衫,卻未迴避,仍予審結,且於宣判後主動與翁茂鍾聯繫、說明,其後又持續收受翁茂鍾餽贈的襯衫,有損法官的公正、中立、廉潔形象,核有重大違失,監察院審查會在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林國明、施錦芳所提彈劾案。
用Podcast訂閱本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