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於今天(28日)審議通過衛生福利部陳報「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範圍」成長率為1.272%至4.4%。國發會將依決議提報行政院核定後,由全民健康保險會依集體協商機制,協定111年度健保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為合理調控醫療費用,「全民健康保險法」明訂實施總額支付制度,每年協定下一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考量投保人口結構、醫療成本、投保人口數成長率等因素,經既定公式計算而得,國發會原則同意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費用成長率下限1.272%;不過,考量健保整體財務狀況、經濟成長與國人負擔能力等因素,並為兼顧健保中長期改革政策推動需要及疫情衝擊,同意給付費用成長率上限訂為4.4%,是11年新低。
衛福部社保司司長商東福指出,過去低推估跟高推估之間大概都只有1至2個百分點,但這次有3.128個百分點,是近年來相當大的協商空間。後續將由全民健康保險會於下一年度開始3個月前,在核定總額範圍內,經由集體協商機制,包含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被保險人、雇主、有關機關代表,以及專家學者及公正人士,協定下一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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