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進入疫情三級警戒,為減少民眾外出與接觸落實防疫,內政部今天(21日)表示,戶籍登記如需到戶政事務所換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及無法線上申辦者,可在解除三級警戒後再行申辦,逾期申辦政府不會予以裁罰。
內政部指出,依戶籍法規定,戶籍登記異動後,要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且戶籍登記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天內申請,出生登記需於60天內辦理。逾期將處以新台幣300元至900元罰鍰。
基於防疫特殊考量,內政部已通函各地方政府,對於申辦的法定期間最後期日在本(5)月19日以後,且仍屬第三級警戒期間者,逾期申辦不予處罰。希望民眾在這段期間減少出門,等解除第三級警戒後,再到戶所辦理即可,一同齊心抗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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