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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升溫  高檢署:北北基、桃、苗暫緩開庭

  • 時間:2021-05-16 16:0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疫情升溫  高檢署:北北基、桃、苗暫緩開庭
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基隆地檢署,至28日止,苗栗地檢署則至31日止,暫緩開庭及到案執行。(圖:Pixabay)

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天(16日)下午呼籲民眾注意,因COVID-19疫情升溫,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基隆地檢署,至28日止,苗栗地檢署則至31日止,暫緩開庭及到案執行。

高檢署指出,為避免人員流動,造成疫情擴散,於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除雙北地區的檢察署均應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第三級防疫規範及法務部與高檢署指示的具體防疫作為配合辦理外,其他地檢署如有居住於雙北市的當事人或訴訟相關人員(如辯護人、告訴代理人、證人、鑑定人等),除具時效性(例如逮捕、拘提、通緝到案等移送之案件)、緊急性(突發事件)或必要性(檢察官決定)的案件外,基於防疫優先原則,可視轄區疫情狀況,因地制宜考量是否暫緩或彈性調整開庭與到案執行時間。

此外,各檢察署若有暫緩或調整開庭或到案執行時間,請先以跑馬燈、臉書或於官網上公告等方式,公告周知相關暫緩開庭或到案執行事宜,並輔以適當方式通知個案當事人及訴訟相關人員,確保安全防疫。

高檢署提及,除內、外勤及具有急迫性、時效性、必要性的案件外,台北、新北、士林、桃園、基隆地檢署自5月15日至28日止,苗栗地檢則延至5月31日止,取消開庭與到案執行,民眾如仍有疑義,可撥打下列電話詢問各地檢署。

台北地檢署:02-23146881;士林地檢署:02-23146881;新北地檢署:02-26616192;桃園地檢署:03-2160123;基隆地檢署:02-24651171;苗栗地檢署:037-353410;其他地檢署:可與地檢署法警室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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