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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籲企業落實「持續營運指引」 降低疫情衝擊

  • 時間:2021-05-16 14:3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指揮中心籲企業落實「持續營運指引」 降低疫情衝擊
指揮中心16日要求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劉品希 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將台北市及新北市提升至COVID-19疫情警戒標準第三級,全國則為第二級,為降低疫情對企業營運的衝擊,指揮中心今天(16日)要求各企業落實「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

指揮中心指出,疫情已進入「發生持續性或廣泛性社區傳播」的持續營運計畫階段,建議企業依疫情情境、風險評估、因應對策、應變組織和緊急聯絡網、持續營運計畫演練五大架構,落實企業內部的持續營運計畫。

持續營運指引有關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部分的重要提醒事項包括執行員工健康監測計畫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落實生病在家休息;彈性調整人力,啟動異地辦公或在家上班機制;進行空間調整,讓人員保持適當間距,將員工間及與客戶或其他合作夥伴間進行空間區隔,若無法維持社交距離,須配戴口罩;員工餐廳須保持桌與桌距離1.5公尺以上或設有隔屏,餐桌設有隔板,若無法落實,以外帶為之;取消或延後與工作相關的集會或活動或改其他替代方案(如視訊),請員工勿參加集會活動;部份幼兒托育和學校可能會暫停上課,提供彈性請假照顧兒童。

指揮中心表示,由於企業種類及營運模式差異性大,請依計畫成立應變小組,依照中央指揮中心的建議,針對疫情進行滾動式管理。指揮中心也請各部會轉知轄下單位及相關產業公會,透過各管道落實持續營運計畫,讓企業受疫情影響的衝擊降至最低,待疫情結束後也能儘速恢復核心或優先項目的營運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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