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發生許多曾在國外確診,返台居家檢疫期滿後自費採檢又驗出陽性的個案,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今天(9日)表示,經過專家會議討論,只要符合4項條件,包括個案沒有症狀、抗體陽性、Ct值達34以上,以及二次採檢Ct值≥34,就可提早解隔離。
台灣近日發生多例先前在國外確診或入境持有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但到台灣後又驗出陽性且有抗體,指揮中心2月底時表示,對於在國外曾確診、處於陰陰陽陽狀態者,將請專家研議處理方式。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9日下午在疫情記者會中表示,經過專家會議討論,如果在國外曾確診,但經兩次PCR檢驗陰性後才入境台灣,指揮中心鼓勵盡量不須再次採檢;若不幸又驗出陽性,仍會列為國內確診個案,也須送到醫院隔離,且密切接觸者也得居家隔離。
莊人祥指出,對於這些在國外曾確診,返台後居家檢疫期滿又驗出陽性的個案,指揮中心會針對個案的感染情形與傳染力評估能否提早解除隔離,專家會議已訂出4項解隔條件。他說:『(原音)所以我們大概有以下幾個條件,第一個是要個案沒有症狀,第二個就是他的抗體必須要陽性,第三個就是說他第一次採檢的結果必須,可能就像剛剛講的,CT值在34以上,另外,他再一次追蹤的結果如果是陰性或是≥34的話,也許這樣就可以認定說他沒有傳染力,就可以解除隔離,他的密切接觸者也可以同時解除居家隔離。』
莊人祥表示,由於才剛開完會做出決議,因此這項新標準還在簽核中,希望越快完成越好;指揮中心會將相關條件製成圖表,屆時會公布上網,方便民眾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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