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立法院將啟動修憲工程之際,民進黨團今天(14日)舉辦第三場憲政改革公聽會,聚焦探討「降低修憲門檻與完善人權保障」。針對現行修憲門檻過高,有多名學者主張,應將立院修憲門檻從四分之三降為三分之二,公民複決部分改採投票相對多數,但也有學者認為,調降門檻是象徵意義大於實際意義,修憲的難度高的解決方式應該是制憲。
在立法院成立修憲委員會啟動修憲工程前,民進黨團與政策會14日舉辦第三場憲政改革公聽會,聚焦探討「降低修憲門檻與完善人權保障」。
由於根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規定,修憲必須經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才能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全國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才算通過,以2020總統大選的投票來算,要有965萬票才算通過,被視為是超高門檻。
嘉義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陳佳慧表示,現在是憲法時刻,修憲門檻應該調降為立法院四分之一提議、三分之二出席、三分之二決議,公民複決時,以公民總額過半數以上參與投票的「絕對多數」就算通過。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其祿也支持調降修憲門檻,並將以所有投票人數的過半數,採多數決便通過,並強調民眾黨也正在研議調降修憲門檻的提案。張其祿說:『(原音)所有投票人數過半人數來投複決案,但是這裡面就只要用多數決,大體上的想法幾乎類似。』
不過,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蘇彥圖則認為,現行的修憲門檻雖然很困難,但真正影響修憲困難與否的並非修憲門檻,而是修憲文化,也就是有無修憲的需求與意願。他認為修憲門檻越難,通常的解決方法就是制憲,但這需要其他法律配套,不管是成立修憲委員會或修憲程序都太過簡薄,也僅能處理個別議題,修憲結果也不一定能符合理想需求,他主張由公民團體提出憲法改革的草案再進入憲法的程序較為可行。他說:『(原音)透過制度的改革,幫助我們形成大幅度的憲改草案,再由這個草案進入修憲程序,制度上還有其他改革的地方。』
另外,也有多名學者提出新興人權入憲的主張。嘉義大學教育學系副教授陳佳慧呼籲這次修憲應將「和平權」入憲;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召集人黃嵩立則主張應在憲法中明示,政府有尊重、保障人權實現人權的義務,讓人民享有合理行政程序的權利;台灣行政法學會總幹事張錕盛則要求在憲法中增定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身體不受侵犯權、婚姻與家庭、環境權與抵抗權等新興基本權,以完善人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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