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第三屆市長補選將於8月15日舉行投票,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今天(4日)提醒,自5日零時起至15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且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群媒體或任何方式從事競選、助選活動,違反者,處以新台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布、評論或引述。中選會及高雄市選委會特別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眾,都應該遵守選罷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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