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高涌誠今天(18日)說明邱和順案的調查報告,報告重申監察院認定原本的判決有問題,並懷疑1989年的古井童屍案與陸正案有關。高涌誠表示,在監察院的立場,邱和順確實無辜,他認為總統應特赦邱和順,法務部也應重啟古井童屍案的調查,釐清事實,並還被害人公道。
1987年在新竹發生學童陸正遭擄勒贖案,邱和順被認為涉案重大,於2011年被判處死刑定讞。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在10日通過監察委員高涌誠針對邱和順案的調查報告,這也是監察院第四度針對邱和順案進行調查。
高涌誠指出,監察院前3次調查都認為有刑求、非法取供,並在欠缺補強證據的情形下便判處死刑,確有不當;且認定棄屍地點為崎頂海邊也違反證據法則及無罪推定原則。
另外,高涌誠指出,在陸正案後2年又發生了古井童屍案,當時並未解剖屍體以取得生物跡證,且重要證物遺失,以致無法查明死者身分,但該屍體部分特徵與陸正大致相符,若能重新調查,以現今科學技術,應可確認身分,釐清與陸正案是否有關,也還被害人公道。
高涌誠並表示,從監察院的立場,認為邱和順確實無辜,但司法系統不願自己糾錯,由總統特赦是解套辦法,因此他認為總統應考慮特赦,法務部也應就新的事證重新展開調查。高涌誠:『(原音)我們認為總統應該要考慮予以特赦。特赦只是解除邱和順現在應該還是含冤在獄的現狀,先解除這樣的現狀,真正要還他清白,或許法務部檢察官應該要再重新調查,我認為是應該要予以特赦,也應該要重啟偵查,並行不悖。』
高涌誠指出,邱和順案的偵審程序已歷經23年、最高法院撤銷有罪判決11次,邱和順被羈押至今超過30年,不但耗費大量司法及社會資源,也讓司法公信力備受質疑,監察院已要求法務部將這份調查報告轉台灣高等檢察署有罪確定案件審查會查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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