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17日)表示,考量長期隔離治療對個案身心影響以及醫療資源使用的適當性,在參考國際做法以及相關研究實證並諮詢專家後,決定將連續3次呼吸道檢體檢驗陰性即解除隔離的條件改為連續2次檢驗陰性即可解除。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各國對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條件,均為「連續2次呼吸道檢體檢驗SARS-CoV-2為陰性」,而指揮中心參考國際作法以及諮詢專家意見後,認為只要「同時」符合住院隔離至症狀緩解至少3天、連續2次呼吸道檢體(間隔至少24小時採檢)檢驗陰性(解隔之採檢於同日應採檢鼻咽擦拭液、咽喉擦拭液或痰液共2種檢體,且2種檢體檢驗結果皆須為陰性)以及距發病日已有10天(無症狀者距第1次採檢陽性已達10天)等3項條件下就可以解除隔離。
指揮中心表示,解除隔離後,除特殊情況外就無須再進行採檢;如果因故採檢結果再出現陽性,除特殊情況外,個案無須再入院進行隔離治療,維持自主健康管理即可,也不用再次匡列接觸者進行居家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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