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彩券經銷商紓困現金補助,即日起受理申請,今年3到5月的單月銷售額同期衰退達15%以上即符合資格,每月最高新台幣1萬元,最多可領3個月;受惠人數約2萬至3萬人,但限制不能與其他紓困補助重複請領。
財政部將公益彩券經銷商納入紓困對象,並在今天(14日)發布具體紓困辦法及申請須知,宣告補助即日起上路,申請期限至6月底止。彩券經銷商只要符合3項條件就可申請,包括於今年3月1日時持有有效經銷證、去年9月至今年5月間有實際銷售行為,及今年3月、4月或5月單月銷售金額年減15%以上。
針對電腦型及立即型經銷商,視月銷售金額年減程度,各設有4個補助金額門檻。電腦型經銷商銷售月減30%以上,當月可獲得補助1萬元,銷售額月減25%以上、未達30%者,補助8500元,銷售額月減20%以上、未達25%者,補助7000元,銷售額月減15%以上、未達20%者,補助5000元;均為最多可領3個月。
立即型經銷商銷售月減30%以上,當月可獲得補助3000元,銷售額月減25%以上、未達30%者,補助2500元,銷售額月減20%以上、未達25%者,補助2000元,銷售額月減15%以上、未達20%者,補助1500元;均為最多可領3個月。
財政部示,這次補助財源來自特別預算編列,規模為4.98億元,根據掌握,3月份有3.2萬名經銷商符合補助資格,占整體經銷商人數的7成以上,4月則有2萬多名符合資格,近5成經銷商都可申請;之中又以無店面、在街頭販售刮刮樂的立即型經銷商需紓困人數最多。
不過,國庫署提醒,經銷商現金補助與其他政府紓困補助、津貼不可重複請領,事後會以系統對照查核,若有重複申請將追回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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