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與台中市政府遲遲無法達成共識,文化部13日宣布,原訂於中台灣電影中心空間設置「國家漫畫博物館」將另覓設置地點。不過文化部重申,將以同預算規模支持中市府在該處設立ACG基地。
文化部指出,2015年受台中市政府邀請合建「中台灣電影中心」,雙方並於2017年10月簽署「國家漫畫博物館」合作意向書,原訂以中台灣電影中心部分空間建置國家漫畫博物館,為台灣漫畫設置專屬典藏及展示區域,但經雙方近三十次協商會議後,始終無法達成文化部要求的博物館空間三大基本需求,即「空間集中」、「獨立出入口」、「獨立機電系統」,博物館空間不能與商場混在一起,故雙方至今仍未簽訂行政契約。
文化部表示,經多方諮詢漫畫界、博物館及建築領域專業人士意見,與會代表多表示中台灣電影中心現行空間規劃實難以調整為符合一國家級漫畫博物館之基本維運標準, 因此考量國家級漫畫博物館應有的規格及品質,以及後續能否永續營運等條件,文化部決議將另覓地點設置國家漫畫博物館,但文化部已向台中市政府表示,將以同樣預算規模補助支持市府將中台灣電影中心新建完成,原國家漫畫博物館空間調整為ACG產業中心等相關用途,以創造雙贏。
文化部強調,建置國家漫畫博物館的目標不會停滯,自2017年開始即已啟動相關文物徵集,目前並已委由國立台灣歷史博物館啟動成立籌備小組,截至目前已蒐集之漫畫文物也已由該館協助暫管及保存。至於國家漫畫博物館後續設置地點,文化部也歡迎臺中市及各縣市政府提案其他可供建置地點,後續將由專業團隊協助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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