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政府對於「沖之鳥」的立場,外交部今天(11日)晚間表示,「沖之鳥」的法律地位,國際間存在爭議,外交部一貫立場是在國際間獲得定論之前,我國對「沖之鳥」法律地位不持特定立場,日本應尊重我國在該海域的航行及魚捕等權益,並依據國際法透過和平協商,確保漁民權益並促進海洋事務合作。
外交部指出,為維護「沖之鳥」附近海域漁業資源及確保海上作業安全,台、日透過「海洋事務合作對話」機制進行協商,目前歷經4屆對話會議,雖然雙方認知仍有差距,但同意在維持漁船作業秩序及台日穩定關係前提下持續進行溝通,以期雙方漁業合作關係能有進一步進展。
外交部強調,今後仍將持續與日方積極交涉,希望能確保我漁民應有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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